(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胡志强))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胡志强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胡志强已同意出任。提名人认为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胡志强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等情形,且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