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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威股份: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原标题: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第二期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开始,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总数的50%。根据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扣非后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33.13%,营收增长26.84%,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98.10%。82名激励对象中63人考核为A/B,解除比例100%;18人考核为C,解除比例80%;1人考核为D,解除比例50%。公司可解除限售股票合计1,155,833股,占总股本0.2872%。同时,因业绩考核未达标,拟回购注销8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82,212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0.85元/股调整为10.15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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