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二次经修订及重列公司章程)
卧安机器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通过特别决议案采纳了经修订及重列的公司章程。该章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自生效之日起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的基本信息,包括注册名称、住所、注册资本人民币22,535.610元、永久存续期限及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章程详细规定了股份发行、转让、回购,股东权利与义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股东会与董事会的职权、议事规则,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以及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且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