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CTR HOLDINGS LIMITED(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成员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已于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修订。提名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成员组成,大部分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至少一名成员为不同性别。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委任,须为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成员的委任、罢免或增补须经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决议通过,若成员不再担任董事,其提名委员会职务自动撤销。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会获授权获取公司资料及外部专业意见,并负责检讨董事会架构、规模、组成及多元化政策,制定并检讨董事提名政策,物色及推荐董事候选人,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支持董事会绩效评估,并就董事继任计划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记录由公司秘书保存,并提交董事会传阅。职权范围将在公司网站及联交所网站刊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