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首席技术官、董事会秘书等。薪酬管理遵循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经营业绩、岗位职责相结合,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及合法合规原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方案并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与相互评价方式。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大会决定并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并说明。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薪酬发放与公司及个人绩效挂钩,绩效薪酬部分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公司可根据行业水平、通胀、业绩、组织调整等情况对薪酬进行调整,并在相关人员出现违规、损害公司利益、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等情形时,减少或追回已发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