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邁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建立健全薪酬激勵與約束機制,強化業績導向與長期價值創造。制度適用於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職工代表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財務負責人等。薪酬管理遵循收入與業績匹配、責權利對等、長期利益導向及激勵與約束並重原則。薪酬方案由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制定,董事薪酬需經股東會審議,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由董事會批准並披露。薪酬構成包括基本薪酬、績效薪酬和中長期激勵收入,績效薪酬占比原則上不低於50%。獨立董事津貼由董事會和股東會審議通過後按月發放,相關履职費用由公司承擔。薪酬發放與考核掛鉤,虧損情況下薪酬變動需特別說明,財務造假等情形下須追回超額薪酬。薪酬調整依據行業水平、通脹、盈利狀況及公司戰略等因素進行。制度自股東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由董事會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