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融资租赁交易)
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01)于2026年5月29日宣布,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II安福明讯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协议II,拟以人民币3,000万元购入其自有租赁资产II(涂布产线,账面净值约人民币3,504万元),并将其租回,租赁期24个月,总租赁款项约为人民币3,178万元,包括融资租赁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及融资租赁利息收入(含增值税)约人民币178万元。承租人II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及控股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此前于2025年11月4日,公司已与承租人I安徽明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协议I,交易条款类似,转让价款人民币3,000万元,总租赁款项约人民币3,184万元,租赁期同样为24个月。由于两笔交易在12个月内完成且承租人由相同最终实益拥有人控制,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及第14.23条,该等交易被合并计算,构成须予披露交易。董事认为交易基于公平合理商业条款达成,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