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与责任、考核结果相匹配的薪酬分配机制,强化激励与约束,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制度适用对象包括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明确薪酬管理遵循价值创造与分配相适配、激励与约束统一、短期与中长期激励结合的原则。薪酬管理职责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方案,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薪酬结构方面,执行董事按所任高级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另享董事津贴;非执行董事发放工作津贴;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不参与绩效考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薪、晋档工资、津贴补贴、年度绩效奖金和任期激励收入构成,年度绩效奖金占比不低于50%。薪酬发放按月进行,绩效奖金实行预支与清算结合,任期激励在任期结束后兑现。公司建立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并在特定情形下可对绩效奖金和任期激励收入实施止付或追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