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以及内部控制和财务报告真实性的监督。委员会由五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具备会计专长,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查其独立性和审计程序;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实施,审阅财务会计报告;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评估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财务监控体系;协调内外部审计关系;审议重大关联交易;审查外部审计机构向管理层提出的问题及回应;确保董事会及时反馈审计事项;检讨员工保密举报机制等。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需在披露年度报告时同步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