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该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并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绩效考评。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提出薪酬计划建议;审阅基于业绩表现的薪酬安排;评估董事及高管履职情况;审查职务终止相关赔偿;确保董事不参与自身薪酬决策;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及股份计划事项等。委员会提出的董事薪酬计划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批并披露。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对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