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香港小輪(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50)宣布,其薪酬委員會之職權範圍自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起修訂生效。薪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不時委任,成員 majority 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主席亦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會議通知須提前七日發出,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成員可親身或透過電話、視像會議參與。決議須經出席成員過半數通過,書面決議經全體成員簽署亦具同等效力。會議紀錄由公司秘書備存並發送全體成員審閱。董事會主席、集團總經理或外聘顧問可應邀列席會議,但僅成員有權投票。薪酬委員會主席須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回應股東提問。職責包括就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薪酬建議、退休金、賠償金額等向董事會提出建議;檢討終止職務或行為失當相關的賠償安排;確保董事不參與自身薪酬釐定;並處理股份計劃事宜。委員會有權索取管理層資料及尋求獨立專業意見,並獲提供足夠資源履行職責。本職權範圍將刊登於公司及港交所網站,中英文版本如有歧異,以英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