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因2024年半年报、三季报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未按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对外投资管理内控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收到山西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及警示函。公司已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复核与更正,收回全部占用资金并补充披露信息,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审核与内部审计,并完成全部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