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提供财务资助)
香港信貸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273)於2026年5月29日宣佈,其間接全資附屬公司香港信貸(作為貸款人)與客戶J(孫喆楠先生)、客戶K(孫小杰先生)及客戶L(林惜文女士)(統稱為借款人)訂立新貸款協議,向借款人授出本金金額為4,000,000港元之新貸款,年利率18.0%,貸款年期為自提款日起計9個月。該貸款為第二按揭貸款,抵押品為位於香港干德道的兩項住宅物業及兩個泊車位,截至2026年5月27日總估值約1.48億港元。此前,香港信貸曾於過去十二個月內向借款人授出過往貸款A(1,300萬港元)及向客戶J與K授出過往貸款B(4,300萬港元),合共5,600萬港元。根據上市規則第14.22條,新貸款與過往貸款需合併計算,因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構成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新貸款資金來自本集團一般營運資金,董事認為條款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