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告赎回二级资本债券)
2021年5月26日至5月28日,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本期债券)。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本期债券设有发行人赎回权,本行可选择在2026年5月28日按面值全部赎回本期债券。截至本公告日期,本行已行使赎回权,全部赎回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并非根据香港《银行业条例》认可,不受香港金融管理局监督,亦未获授权在香港经营银行或吸收存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