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因进出口业务以外汇结算,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交易金额不超过0.70亿美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交易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已制定相应风控措施,确保业务合规、风险可控。该事项有助于增强财务稳定性,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