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责和议事规则)
上海瑛泰醫療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501)根據《公司法》《香港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設立董事會提名委員會,並制定《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職責和議事規則》。該委員會為董事會下設專門機構,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組成,以獨立非執行董事為主,主席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或董事長擔任。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組成及成員多元化;就董事委任、重新委任及繼任計劃提出建議;物色具備合適資格的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人選;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支持董事會表現評估;檢討領導能力需求及董事貢獻;對非執行董事任期屆滿提出重新委任建議;確保新任董事獲正式委任函;並履行企業管治政策制定、培訓監察、合規檢查等相關職能。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可召開臨時會議,會議須有過半數委員出席,其中至少一名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須向董事會匯報工作,並由主席或指定委員出席股東周年會回答提問。本規則自董事會通過後生效,由董事會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