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YAOLONG TAN先生、王万里先生、杨凯先生、陈忠先生、金光杰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海燕女士、吴泽勇先生、石寅先生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主要股东及管理层无关联关系,具有专业能力和独立性。提名委员会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