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淮北绿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在上市后为人民币2.64亿元。公司设立普通股,包括内资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东大会为公司权力机构,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职权包括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审议财务预算、利润分配、增资减资、合并分立等事项。董事会由6至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公司不设监事会,由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或股票形式,H股股利以港币支付。争议解决适用仲裁机制,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章程还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义务,股份转让、回购、类别股东表决程序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