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重选及委任第二届董事会之董事)
廣東東陽光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6887)第一屆董事會任期屆滿,董事會建議重選及委任第二屆董事會成員。建議重選張英俊博士為執行董事,蔣均才先生為新增執行董事;重選李文佳博士由執行董事調任為非執行董事,張寓帥先生、唐新發先生及朱英偉先生為非執行董事;重選李新天博士、馬大為博士、林愛梅博士及葉濤博士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上述委任須經股東大會批准,任期三年,自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計算。獨立非執行董事每年薪酬為人民幣150,000元(含稅),執行及非執行董事不另行領取董事薪酬。曾學波先生、東曉維女士、王蕾女士及尹航博士因換屆不再尋求連任,確認與董事會無意見分歧。公司將適時召開員工代表會議選出員工董事。詳細履歷及通函將於聯交所及公司網站刊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