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了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王志清主持,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6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460%。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八项议案,包括《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国内和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债券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购买飞机的议案》。其中,发行债券和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为特别议案,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为普通议案,均获过半数通过。所有议案均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出具法律意见,确认会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