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吉林化纤收到控股股东化纤集团转发的《吉林市国资委关于将化纤集团部分股权无偿划转至省国资委的通知》,吉林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化纤集团30.96%股权无偿划转至吉林省国资委。划转完成后,吉林省国资委将持有化纤集团50.32%股权,成为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吉林市国资委变更为吉林省国资委,间接控制公司15.52%表决权。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