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将其持有的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96%股权划转至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划转导致吉林省国资委间接持有吉林化纤15.52%股份,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吉林市国资委不再直接控股上市公司。划转不涉及资金支付,股份权属清晰,部分股份存在质押情形。相关方已签署《无偿划转协议》,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相关人员未买卖吉林化纤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