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管理办法(2026年5月))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管理办法》,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拟提交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明确绩效评价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组织,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及其他非全职董事津贴为每年10万元(税前),按月发放。公司建立薪酬追索机制,对财务造假等情形下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可予以追回。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