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未有股东提出新议案。表决程序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