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為寶龍地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股份的登記持有人,茲委任指定代表出席於2026年6月12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在中國上海市閔行區漕寶路3199號上海閔行寶龍艾美酒店二樓銀龍廳2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或其任何續會)。大會將考慮並酌情通過以下決議案:
- 動議(a)全面及無條件批准、確認及追認發行本公司期限為原發行日期後18個月的強制可轉換債券,該等債券可根據條款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b)全面及無條件批准、確認及追認本公司向計劃債權人轉讓208,299,600股寶龍商業股份,作為重組支持協議項下計劃代價的一部分,以每股15港元(可予調整)的交換價交換計劃債權人的申索;(c)授權任何一名董事(或兩名董事,如需加蓋公司印鑑)代表本公司簽署與發行強制可轉換債券及轉讓事項相關的一切文件並採取必要行動;(d)授予董事特別授權行使本公司權力,以配發、發行及處置轉換股份。
代表委任表格須於大會舉行時間不少於48小時前送交本公司香港證券登記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