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证监会同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1,121.92万元。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一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专户分别用于算力基础设施温控产品建设项目、算力基础设施温控产品研发测试平台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得他用。协议明确了各方在募集资金监管中的责任与义务,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