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佛山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收到佛山海关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佛关缉违字〔2026〕109号),因公司在2025年4月10日出口永磁铁时未提交出口许可证件,涉及含镝的钕铁硼永磁材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910,000.00元。公司已配合调查并提供担保,适用从轻处罚。该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已组织专项培训,开展自查整改,完善内控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