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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朗新材: 关于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佛山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内容摘要

(原标题:关于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佛山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收到佛山海关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佛关缉违字〔2026〕109号),因公司在2025年4月10日出口永磁铁时未提交出口许可证件,涉及含镝的钕铁硼永磁材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910,000.00元。公司已配合调查并提供担保,适用从轻处罚。该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已组织专项培训,开展自查整改,完善内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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