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二))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二),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授权和批准、主体资格、实质条件、业务、关联交易、主要财产、重大债权债务、募集资金运用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法律意见。同时,对《审核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了回复,包括境外销售政策变化、经销收入变动、供应商依赖、在建工程增长、客户供应商重叠等情况。发行人律师认为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内部控制有效,募投项目具备可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