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深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工作細則》,旨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与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1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主席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在任期内连选连任。委员会会议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委员应独立发表意见,存在利害关系时需回避。会议记录及纪要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制作与保存。本细则自公司境外上市外资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解释权与修订权归属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