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6年5月26日,倍益康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因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信息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修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监管局对公司及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文、董事会秘书蔡秋菊、财务负责人温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公司已开展全面整改,强化财务核算和信息披露管理,承诺提升治理水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