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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洋赛车: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说明内容摘要

(原标题: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控股子公司重庆峻驰摩托车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持有的4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独立、稳定经营能力,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合法规范经营,未发现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被立案调查情形,亦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存在债券违约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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