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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洋赛车: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内容摘要

(原标题: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控股子公司重庆峻驰摩托车有限公司4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标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等报批事项,已披露审批程序及风险;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合法存续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及业务独立性;有利于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重大不利变化,不会新增重大不利同业竞争或严重影响独立性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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