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制度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制定方案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按月发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薪酬调整依据行业薪酬水平、通胀、公司业绩等因素。制度还规定了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止付追索机制,以及在财务造假等情况下对已发薪酬的追回措施。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