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旨在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积极性。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86人,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公司已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计划内容符合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