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方璇))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方璇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提名人确认其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也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在前十大股东中。被提名人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重大失信记录,最近36个月内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三次以上,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