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钟新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钟新宇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截至公告披露日,钟新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