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委任替任董事)
新石文化投資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740)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2)條發出公告,宣佈董事會主席兼執行董事劉乃岳先生已委任公司其中一名聯席公司秘書及上市規則第3.05條項下的授權代表歐陽銘賢先生為其替任董事,自2026年5月26日起生效,於股東週年大會(包括任何續會)結束後終止。歐陽銘賢先生現年50歲,具備逾20年會計及審核經驗,現任多家上市公司公司秘書或獨立非執行董事職務,並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持有澳洲皇家墨爾本理工大學工商管理學士學位及香港浸會大學專業會計研究生文憑。除上述委任外,歐陽先生未於本公司擔任其他職位,與董事、高管、主要股東無關聯,亦無於本公司股份中擁有證券及期貨條例所界定之權益,且就本次替任董事職務不獲支付任何薪酬。概無其他須披露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