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采纳本公司经修订及重列之组织章程细则)
力高地產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622)於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發出公告,建議採納經修訂及重列之組織章程細則(「新細則」),以取代現有組織章程細則。建議修訂主要包括:(i)允許舉行混合模式及電子會議;(ii)允許電子投票;(iii)允許公司持有庫存股份;(iv)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刊發之「建議進一步擴大無紙化上市機制及其他上市規則修訂的諮詢總結」的相關規定;以及(v)作出相應及若干細微修訂。建議修訂及採納新細則須待股東於即將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上以特別決議案方式批准後,方可作實。載有建議詳情及股東週年大會通告的通函將適時寄發予股東。董事會由黃若虹先生擔任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