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展示文件)
创裕株式会社(卖方)与恒丰产业株式会社(买方)就位于东京都港区新桥五丁目的三宗土地及三栋建筑物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标的物包括三块宅地,总面积合计约137.77平方米,以及三栋建物,分别为工厂事务所、事务所店铺和居宅,总建筑面积按登记簿记载为准。买卖总价为1,250,000,000日元,其中土地价款1,112,972,000日元,建物价款137,028,000日元(含消费税)。买方应于2026年2月12日支付首期款1亿日元,剩余款项11.5亿日元应于2026年8月31日支付,并于同日完成所有权转移登记及标的物交付。本次交易附有停止条件:卖方须在2026年8月17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本合同履行所需决议,且须完成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定的上市规则相关审查及公告手续。若该条件未达成,合同自动失效,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收款项应无息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