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于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二日(星期五)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文件为香港食品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60)就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二日(星期五)下午二時三十分在香港九龍尖沙咀東部麼地道72號千禧新世界香港酒店地下低層薈宴廳1-5號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而發出的代表委任表格。本次大會將審議一項普通決議案,內容為批准、確認及追認一份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並授權任何一名董事簽署使該協議生效所需之文件及採取一切必要行動。股東可委任代表出席大會並按指示投票,委任表格須由股東或其書面授權人簽署,並於大會舉行前不少於48小時(即二零二六年六月十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前)送達公司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填妥並交回委任表格後,股東仍可親身出席會議並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