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
为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等人员,明确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年度薪酬的60%。薪酬与经营业绩紧密挂钩,实行绩效薪酬递延支付制度,递延比例原则上为5%-10%,期限不少于3年。任期激励收入根据任期考核结果确定,不超过任期内薪酬总水平的30%。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级,薪酬差距不得小于5%。对财务造假、违规行为等情形将追索扣回已发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