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未达标,且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拟回购注销共计831,995股限制性股票。其中,因业绩不达标回购637,003股,因离职回购194,992股。回购价格分别为8.385元/股和8.082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40,859,283股变更为939,403,292股。公司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尚需办理减资及股票注销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