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与董事收到判决书的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卓未龙与董事陈奉连送达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卓未龙因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陈奉连因同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二人均已辞去公司相关职务。上述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若在法定期限内上诉,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判决不影响控股股东权利及公司日常运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