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无人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管理办法(2026年5月))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管理办法,明确适用对象为内部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坚持业绩导向、责权利结合、合规透明原则。独立董事津贴由股东会审议批准,按季度发放;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实行‘按月预支、年度结算’及递延支付,递延期限不低于3年。公司实行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对造成重大损失或违规行为的人员追回已发薪酬。薪酬信息需按规定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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