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