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无人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管理办法(2026年5月))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管理办法,明确适用对象为内部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坚持按劳分配、业绩导向、内外公平、合规透明原则。独立董事津贴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薪酬实行‘按月预支、年度结算’,绩效薪酬递延支付不少于3年。公司建立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对造成重大损失或违规行为的人员追回已发薪酬。办法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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