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就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2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出席股东3人,代表股份50,732,6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0%。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等10项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全票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