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9.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42%。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945,914.86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为74,033,441.92元,满足不低于6000万元的考核目标;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达标。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