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权益分派预案、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多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