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因17名激励对象离职及2025年业绩未达考核目标,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中,离职人员涉及尚未归属的20.56万股,业绩不达标导致第一个归属期73.656万股不得归属,合计作废94.216万股。公司已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相关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后续需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